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赊销成为不少企业增加产品销售、拓展业务范围的主要方法。自然应收账款保理与质押现象也开始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变的越来越常见。不过,不少企业管理者对应收账款保理与质押的具体概念不是太了解,不知道两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差别。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
应收账款保理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吧。
法律性质不同,分属不同法律制度: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应收账款保理中,受让人按一定的比率向出让人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出让人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向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对应收账款的权利不同:在应收账款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质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应收账款的任何权益。出质人还可以通过清偿应收账款融资的主债务,使应收账款质权消灭,重新取得对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但在应收账款保理中,受让人有权立刻直接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收益,出让人不再享有对应收账款的权利,除非受让人追索出让人,出让人又买回其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具有应收账款质押所不具备的功能和优点:因为应收账款保理具有应收账款质押所不具备的管理、催收和坏账担保功能,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转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承担,收款有保障;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同时可以节约债务人作为买方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的费用。
从上述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账款保理两者之间区别很大,它们不但各有特点,而且各有利弊。所以,企业在具体选择的过程中,可以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及实际情况,多方面权衡之后,再决定如何选择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