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极易受到市场经济变化的影响。例如,近期全球贸易战的兴起,致使许许多多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的问题。为了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国家开辟了很多中小企业渠道融资方式。虽然多样融资渠道多种多样,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各种风险。那么,中小企业渠道融资风险一边有哪些?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一般而言,债权融资方式由于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因此,可能产生不能偿付的风险,融资风险较大。而股权融资方式由于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因而融资风险小。但这并不是一概而论。对于通过VC、PE方式融资的企业,由于在获取融资前会签订一系列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增资协议”、“投资对赌协议”,可能会使公司、以及创始人企业家本人面临一系列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对赌风险和一票否决权的风险是应多加关注的两种风险。
1、对赌的风险
“对赌协议”中的对赌通常有两种,业绩承诺对赌和上市对赌。业绩承诺对赌是指,采用一定的财务指标为衡量指标,如果企业在约定年限内达到约定的财务指标,投资人给予相应的货币或股权奖励;否则,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向投资人支付货币补偿、或向投资人转让股权、或向投资人回购目标公司股权。上市对赌是指,企业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上市,未能上市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向投资人回购股权。而企业在对赌协议中所做出的业绩补偿、回购股权等承诺。
如果企业未完成对赌目标,企业家本人和企业都将会面临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对赌失败,企业需要向投资人支付业绩补偿款、股权回购款,可能会有涉诉风险,以及被列入被执行人甚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
2、一票否决权的风险
投资人在协议中可能会明确要求参与公司管理,例如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等,对企业家经营企业的行为进行一定限制,以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但投资人介入公司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一票否决权顾名思义就是投资人对企业某些重大决议事项享有特别表决权利,不需要多数票,只要投资人一张反对票,该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当投资人和企业家在对企业发展发生争议和分歧时,一票否决权等投资人介入企业管理的制度、方式可能会导致经营僵局的发生,影响企业的融资、并购等关键性进程,左右企业的发展方向,甚至决定生死。
因此,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状况、企业盈利能力、行业竞争程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例如,在宏观经济增速较快时期,企业为了跟上经济增长的速度,需要筹集资金用于增加固定资产、存货、人员等,企业一般可加大融资力度;在经济增速开始出现放缓时,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一般应收缩融资规模。在企业初创以及盈利能力较弱时,尽量减少债权融资,多考虑股权融资;企业盈利能力较强时,债权融资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激烈,进出行业比较容易,整个行业的获利能力呈下降趋势时,慎用债权融资,考虑股权融资;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较低,进出行业也较困难,且企业的盈利在未来几年能快速增长时,则可考虑进行债权融资。
企业在股权融资时需要考虑行业及企业的发展前景,关注对赌条款的内容,合理约定“赌注”,不要在对赌条款中约定企业难以达到或完成的业绩目标和上市承诺时间。考虑到企业家创始人对企业的控制权,还需要注意股权融资对股权的稀释是否会使企业家创始人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合理约定投资人在董事会的席位,慎重划定投资人使用一票否决权的范围,避免使企业陷入经营决策僵局,以实现投资和企业共赢。